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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海曙区计划生育局
宁波市计划生育委员会
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中国人口网

生命周期各阶段避孕方法和选择

生育阶段 特点 指导时需考虑的因素 避孕方法的推荐 不宜采取的避孕方法
新婚夫妇 ▲只是暂时不想生育
▲女方因未生育过,生殖道较紧
▲性生活较频繁
▲使用简单
▲一旦停用,即可恢复生育力
▲对以后出生的孩子无危害
▲婚后暂时不要孩子首选避孕套
▲婚后一定时期内不打算要孩子的可选用短效口服避孕药(C号、1号、2号、短效十八甲)
▲新型口服避孕药(妈富隆等停药后即可受孕,不必像其他口服避孕药那样需停药6个月,且对母亲和婴儿均无不良影响)
新婚妇女未生育过,一般不适宜放置宫内节育器。
哺乳期妇女 ▲产后月经未转,但可能已有排卵
▲哺乳期婴儿喂养(含有雌激素避孕药会影响乳汁分泌,并通过乳汁影响婴儿)
▲不影响产妇乳汁的质量和婴儿生长发育
▲产后第一次性生活就需要避孕(产后42天后)
▲使用方便,一次放入可长共期使用
★首选宫内节育器
▲避孕套
▲雌激素避孕药(0号、1号、2号、短效十八甲、复方长效避孕针)
▲避孕药片、药膜、因乳母阴道分泌物少而不易溶化)
一孩夫妇 ▲需避孕较长时间(这一生命阶段中需要避孕时间长达25年左右)
▲绝大部分夫妇已不准备再生育
▲已生育过,生殖道已扩张
▲应考虑选用简便,可长期使用,对性生活无影响
▲如果发生意外,可恢复生育力的避孕方法
★首选宫内节育器
▲不适宜放环的妇女可选择
▲皮下埋植(安全、长效,一次植入可避孕5年)
口服避孕药
 
二孩夫妇 ▲一般不会再生育
▲需避孕至退出育龄期
▲应考虑选择使用简便、安全、高效、可长期使用的避孕方法。 ★首选男性或女性绝育手术
▲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
 
更年期妇女 ▲45-55岁的妇女,卵巢功能开始下降,排卵不规则,月经周期发生紊乱,但仍有怀孕的可能
▲阴道分泌物减少,性生活时会有不适感
▲应考虑指导选择符合其生理特点的即能避孕,又能改善性生活的方法
▲长期服用避孕的,此时考虑更换避孕方法
★首选避孕套+避孕膏
▲阴道杀精剂,如妻之友等

▲安全期避孕法
▲尚未绝经的,原放置塑料节育器已过了有效期的应取出,并改用其它期避孕法。金属期节育器的可放置至绝经后取出。
▲绝经后半年到一年应取出宫内节育器

流动人口育龄夫妇 ▲男方或女方单身一人在外,夫妇相聚时间少
▲活动性大,容易忽视避孕措施的落实
▲生活不安定,性生活没有规律
▲使用方便,不受月经周期限制和获取比较容易的避孕方法 已有一孩的夫妇首选宫内节育器
已有二孩的夫妇首选男、女性绝育术
▲夫妻分居,短暂相聚的夫妇各种探亲避孕药,可在女方月经周期的不同阶段服用
安全期避孕
特殊人群避孕方法选择针剂 患有某些疾病或具有某种生理上差异、不能按一般人群的方法选择避孕方法,更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指导 ▲选用的方法要有利于改善病情,至少不会加重病情
▲要避免采用不适合生理特点避孕方法
月经量过多或不规则的妇女 ★首选口服避孕药(口服避孕药有减少月经血量、调节月经周期的作用)
▲月经量过多者,也可使用新型宫内节育器-曼月乐
 
月经量少的妇女 ★可选用放置含宫内节育器,有可能使月经量增多  
患有生殖道、泌尿道炎症的夫妇 ★应减少性生活,并尽可能地选择男用避孕套
▲口服避孕药、外用避孕栓、避孕胶冻、避孕膜类外用药
 
患有肝、肾、心血管、内分泌疾病的夫妇 ★首选避孕套 各类避孕药(口服、针、皮埋、阴道避孕药、环)
对乳胶过敏的夫妇 ★宜选用除避孕套的其他避孕方法 避孕套
对精液过敏的夫妇 ★男用避孕套  
有性传播疾病危险的夫妇 ★避孕套 各类避孕药(口服、针、皮埋、阴道避孕药、环)
▲夫妇相聚时间短暂,性生活没有规律,易发生意外排卵 ▲使用方便
▲避孕方法不受月经周期限制
★探亲避孕药
控亲1号、53号探亲片、天津探亲丸、速效十八甲
自然避孕法(安全期)
已生育并使用多种避孕方法失败者 ▲应查找失败原因,在医生指导下重新选择 ▲绝育术、皮下埋植、长效避孕针 180

 

紧急避孕小常识
紧急避孕是在无防护性交或因某种原因避孕失败、受到性攻击,使妇女处于非意愿妊娠危险时所采取的紧急方法,是一种补救措施,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倡导的保护妇女生殖健康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使用方法:
1、口服药物:无保护性交后72小时内口服毓婷(左炔诺酮)片1片,间隔12小时后再服1片。或单服米非司
酮片25mg。如呕吐严重,药物全部吐出时应补服1次同等剂量药物。

2、放置宫内节育器:无防护性交后5天内,可放置含铜宫内节育器,此种方法不仅是对此次避孕失败的补救,同时放置后,可长期避孕。

注意:实施紧急避孕应在医生或社区计生干部指导下进行,不宜擅自用药,且紧急避孕口服药物是一种应急方法,不是常规避孕措施,所以服药后,再有性生活时还应采取其它常规避孕措施。